问题 | 来港易回港易区别? |
释义 | 香港:不可以,目前深圳去香港分为打没打疫苗两个情况。(包括经陆路口岸或是机场抵港人士) 1.打了新冠疫苗,入港时出示完成疫苗接种记录。于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7天强制隔离;隔离期间接受2次检测其后7天自行监察;抵港第12天强制检测。 2.没打新冠疫苗,入港后,于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强制隔离;隔离期间接受3次检测;抵港第16天、第19天强制检测。注:以上不包括“回港易”和“来港易”的到港人士。 澳门:可以。随着7月6日1:00起取消对曾到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或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后。目前入境澳门须持有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而所有往返广东与澳门的人士,须持有48小时内作出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附表所列地区的人士,须接受14天指定地点的医学观察港澳来深政策香港来深需要做核酸检测,同时需要隔离14天。自2021年1月5日上午10:00时起,由香港经深圳湾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以及健康驿站房间网上预约系统生成的通关当日有效的预约确认单,入境后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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