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构成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时间: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对合法权益形成了紧迫的、直接危险。 (二)紧急避险的意图:行为人对正在发生或即将要发生的危险有明确的认识,并希望以避险的目的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 (三)紧急避险的对象:行为人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较大的合法权益。 (四)紧急避险的可行性:必须是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五)紧急避险的限度: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什么是必要的限度,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一、紧急避险有哪些免责事由 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之所以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是因为: (一)从主观上看 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二)从客观上看 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紧急避险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从总体上说,它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 二、紧急避险需要承担责任吗 要看具体情况。 (一)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作为一种对人性尊重的规定,一般来说任何人只要满足构成要件都可以成立。然而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是由,可以免责。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 关于紧急避险合法的免责事由,如下: 1、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2、从客观上看,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紧急避险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从总体上说,它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以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排除其社会危害性,真正成为对社会有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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