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认购书的定金能退吗 |
释义 | 房屋认购书是购房者在购房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确认购房者购买房屋的意愿和房屋的基本信息。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购房者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作为确认购房的意愿和保证金。那么,房屋认购书的定金能否退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房屋认购书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 1. 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违约,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等,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2. 购房者违约:如果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违约,如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等,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者放弃购房并扣除定金。 3.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退还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放弃购房,但没有违约,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退还定金。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退还定金,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房屋认购书的定金能否退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前,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定金的退还规定,以避免发生纠纷。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地产中介机构来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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