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全资子公司股东股东后面会有什么相关的限制的行为措施的 |
释义 | 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这样简单的说一下: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肯定是国有企业了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 国企的全资子公司是否是国企,国企的全资子公司 国企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国企。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企业资金是国有的,国有公司全额投资形成的企业自然也是国有的。所以,国企的全资子公司是国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样的公司才能成立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母公司全额出资,且不存在其他股东。 二、有公司章程。 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四、有公司住所。 五、设立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六、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要求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以下区别: 全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全资子公司由出资人出资设立,分公司由总公司出资设立。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行为能力的限制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上的团体人格,它在按照自己的意志实施行为时,与自然人有所不同。 首先,公司的意思能力是一种社团的意思能力,它必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公司的法人机关就是公司的意思机关。公司的法人机关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它们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进行公司的意思表示。 其次,公司的行为能力体现在对外行为的实施上,公司的对外行为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实施,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的意思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法律行为、为公司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公司权利能力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就是公司自身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包括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受。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法律没有设定强制性的规定。 2、外部转让则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 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是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