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 公诉 。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如果已经批捕,公安机关应继续侦查,但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二个月,届时需要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在检察院起诉审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届时检察院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起诉,侦查阶段人一直在看守所,期间可以由当事人家属或者委托人及本人提出 取保候审 申请。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