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若一方有暴力,则对孩子成长不利,通常另一方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根据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孩子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1、若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有不良影响。 2、夫妻双方因一方家庭暴力离婚的,不影响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给付子女抚养费。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4、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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