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专利的刑事立案标准 |
释义 | 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二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假冒专利罪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假冒专利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除此之外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