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转让与商标名义变更有何区别? |
释义 | 由于商标是在国家商标局注登记的,所以,在过程中是必须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办理变更登记则先于没有实现转让,该商标依然是原注册人的。另外,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的名称或地址发生等变化时,也是要申请变更登记的,但这时商标权利人不变。 商标转让是将注册商标经管理部门批准后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未经批准的擅自转让不仅无效,并且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消。 例如:你名下有一个商标,你的名字叫做张三,现在有一个与你同名的要受让你的商标,也应该办理转让手续,而如果你本人名字变成李四,应该办理名义变更。 一、商标企业转个人吗 可以的,这个只是权力的问题而已!和你商标本身没有关系,个人拥有就是个人商标,企业拥有就是企业商标! 所以你只需要做个转让协议,然后去公证!然后找个代理公司在商标局做转让就OK了! 企业因合并、分离、兼并等原因须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商标转让需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三)受让人的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二、商标转让合同常见法律风险 (一)转让方应注意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注意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2、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商标转让合同时,对被转让的商标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制规避法律风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