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江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
释义 | 一、九江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开发区长江大道401号 二、九江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1、《医疗管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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