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差期间生病能报销吗 |
释义 | 工伤报销与个人原因有关,认定工伤需满足以下情况:工作中的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的事故伤、工作中的暴力伤害、职业病、工作时下落不明、上下班期间非本人责任的事故伤、法律规定的其他工伤。 法律分析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则不认为是工伤,也就不会报销,如果判定为工伤,则可以报销。一般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如下: 1、工作时或者在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事故伤害。 2、为工作而做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而受到的事故伤。 3、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暴力伤害。 4、患职业病。 5、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期间受到非本人责任造成的事故伤。 7、法律规定的其他工伤。 拓展延伸 出差期间生病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根据一般的报销规定,出差期间生病的医疗费用通常是可以报销的。然而,具体是否可以报销以及报销的范围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公司政策和保险计划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您在出差期间生病需要就医,您应该及时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保险提供商,了解相关报销流程和所需的文件和证明。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出差行程安排等文件。请注意,某些特殊情况或疾病可能不被保险计划所涵盖,因此在出差前最好与公司或保险提供商核实相关政策。 结语 工伤报销的判定与个人原因密切相关。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职业病或工作期间受暴力伤害等情况,一般可被认定为工伤并报销。对于出差期间生病的医疗费用,一般可报销,但具体范围和条件需根据公司政策和保险计划而定。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保险提供商,了解报销流程和所需文件。注意,某些特殊情况可能不被保险计划涵盖,建议出差前核实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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