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对同时购买多份重疾险做出明确规定。但保险合同原则上不能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风险,购买多份重疾险存在一定的风险堆叠,需要谨慎考虑。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有真实、完整的保险标的和内容,不得超越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者被保险人所需。 2.《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被保险人不得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对保险人提出虚假要求。 3.《保险条款通则》第十五条:保险合同中,条款应当与被保险人的实际风险相适应,不得超越被保险人的实际风险,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同时购买多份重疾险,但需要注意风险堆叠的情况,保险合同不应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