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脑干出血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如果保险事故符合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在该案例中,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脑干出血不属于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合同是当事人约定,自愿订立,平等互利,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3.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公司对某些风险或情形进行除外,使其在发生此类情形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自己的义务。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对于未约定的事项,应当按照保险人的合理请求处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承担补偿损失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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