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辞职与一般的员工辞职是一样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况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