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但是如果是记者在采访中,对一些污染环境、没有社会公德的人和事,通过照片和写文章的方式进行了揭露曝光; 行使的是正常的舆论监督,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德,并且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且也不存在侮辱丑化当事人的肖像,所以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