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携带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定罪标准是,持有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服饰、标志等,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关于该罪的定罪标准是,明知是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服饰、标志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的规定,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定罪处罚: 1.图书、刊物二十册以上,或者电子图书、刊物五册以上的; 2.报纸一百份(张)以上,或者电子报纸二十份(张)以上的; 3.文稿、图片一百篇(张)以上,或者电子文稿、图片二十篇(张)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十万字符以上的; 4.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制品二十个以上,或者电子音频视频资料五个以上,或者电子音频视资料二十分钟以上的; 5.服饰、标志二十件以上的。 拓展延伸 非法携带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法律界限及应对措施 非法携带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法律界限及应对措施是一个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该罪行的法律界限通常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包括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观念的物品进行携带、传播、制造等行为的明确规定。应对措施包括加强对相关物品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加强边境管控,加强执法机关的培训和协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以及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威胁。只有通过法律界限的明确和有效的应对措施的实施,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结语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定罪标准明确,对于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图书、刊物、报纸、文稿、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服饰、标志等,依法予以处罚。应对此罪行,需要加强物品监管、打击力度,边境管控,执法机关培训和协作,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威胁。只有通过明确的法律界限和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