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能否确权 |
释义 | 能。 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影响房屋确权,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一、房产证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或者异议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哪些措施能加强对物权的保护 (1)权利人的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3)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5)妨害行使物权的,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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