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一个月没交,补缴后一般不会影响使用;但一直未补缴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