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1、申报 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所在高校进行统一申报,申报包括收集材料、填报信息、公示、初审、复审等必要环节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发放 () 1市人力社保局向市财政局提交用款申请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含纸质和电子版人员信息明细表、,市财政局依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2)申请人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3)如因申请人信息采集有误而导致补贴资金不能按时拨付到位,由高校负责核准信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将核实后的信息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依据资金支付流程进行二次发放。 (4)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实现财政直接支付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解决。 (5)补贴成功发放后,市人力社保局将资金拨付情况向申报高校反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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