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孩子有权自主决定跟谁生活吗?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不消除,子女有选择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重要的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的真实意愿应受到尊重。 法律分析 八岁以上小孩在父母离婚时,有选择的权利。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孩子离异后的生活安排:法律权益与最佳利益的平衡 在父母离异后,孩子离异后的生活安排涉及到法律权益与最佳利益的平衡。根据法律,孩子有权享受到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父母的关爱。然而,孩子是否有权自主决定跟谁生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法律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成熟度、意愿以及父母的能力和适应性等因素。最终的决定应该以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这可能涉及到监护权的判定、探视权的安排以及决策权的分配等方面。法庭和相关机构会依据法律和专业意见来做出决策,以确保孩子在离异后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生活安排涉及到法律权益与最佳利益的平衡。根据法律规定,八岁以上的孩子有选择的权利,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法庭和相关机构将根据孩子的年龄、成熟度和父母的能力等因素做出决策,以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这可能涉及到监护权的判定、探视权的安排以及决策权的分配等方面。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孩子在离异后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