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法人可以叫总公司的法人吗 |
释义 | 分公司法人不可以担任总公司的法人。因为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法人都是总公司。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一、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吗?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财务,独立核算的特点是: 1、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 2、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 3、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 4、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 5、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二、办理建筑施工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即是可以签合同的。 三、分公司的担保有效吗? 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无效。如果是母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分公司对外担保的,则分公司的担保有效。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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