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法定代表人”,该营业执照名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负责人”,则表明该企业有可能是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该企业的性质是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第一款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第二款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