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
释义 |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公司章程吗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章程,只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的一切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所以设立分公司的,是不需要有单独的公司章程的。 二、分公司有公司章程吗 没有。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分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负者人相当于一个部门经理.分公司只有责任人的原因如下:1.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没有法定代理人,只有负责人;3.分公司的债务、税收等问题有总公司代为承担,分公司仅需每季度、年度提供报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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