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丢失是可以补领,而非补办。具体补领手续是:夫妻一方补办离婚证的,应依法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工作人员查询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在审查信息后,确认情况属实的,会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