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障卡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
释义 | 社保卡的钱一般是不能取出来的,但若是社保卡持有者身故,家属可以申请将其社保卡中的钱取出来。除此之外,社保卡中只有医保个人账户部分的钱是可以用于消费的,比如前往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买药等,不过也无法取出。 社保卡的用处多多,不仅可以用来在住院的时候用,也可以作为个人身份证件使用,除此之外,社保缴费年限还和购车购房的资格相挂钩。 一、社保卡里的钱 社保卡里的钱取不出来。自己手中拿的社保卡虽然是一张银行卡片,但是这张卡的社保账户跟银行账户是分开的。也就是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实际上计入了社保中心,以身份证号码设立的社保账户里面。 这个钱一般划到了养老基金里面,由政府统一委托专人管理。也就是说这笔钱根本没到的个人银行账户里面去。社保中心发放的社保卡是退休之后用来领取退休金用的,等退休了,社保卡里的钱才会打到银行账户里面去。 社保卡里的钱还是自己的,对此拥有所有权、享有支配权,别人包括社保机构是没有权利对社保卡里的钱进行处分的。因此,拥有社保卡的朋友们,请不要随意相信套现社保卡里的钱什么的传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套现社保卡里的钱属于违法行为,被社保机构发现后是由追究法律责任的。 二、社保遗失如何补办 社保卡遗失后想要补办大概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预挂失。失主可以通过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到社保卡服务点办理挂失、到社保卡服务网点的自助终端处挂失等方法预挂失。 第二,正式挂失。失主带领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点正式挂失。 第三,补卡。失主提交好相关资料后填写补办申请书,领取领卡证明后领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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