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买房子,办理了预告登记,但是在3个月内没有去申请购房登记,那么权利消失,房子不会预留了,开发商可以把房子卖给其他人。这里的债权消灭,其实就是购买房子的权利。房屋产权过户到购买人名下或者双方解除合同,所以在这之后预告登记就失效完结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