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在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需要具备这条件是因为对货物的退税必须是在已征收过税务的货物上进行退还或免征,而对于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则是不能进行退税的。 2、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报关离境的。在国内销售的货物,是不予以货物退税的,对于货物是否报关离境的是判断货物属于退税范围的标准之一。出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入口,对在国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因不属于报关离境货物的范围而不予以退税。 3、财务上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的货物若是不进行贸易销售的则不能退税,只有用于贸易性出口的货物,在财务上面进行销售处理,符合相关规定才可以退税。 4、企业的货物已收汇并经核销,外汇管理部门经过核销的货物,出口企业才能根据此办理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