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的长度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协商确定。如果试用期过长,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依法等待试用期结束。然而,劳动者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尽快结束试用期。 法律分析 试用期的时间范围为一个月到六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具体期限。如果试用期过长并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应依法等待试用期结束,但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尽快结束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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