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村私自收取自然村民水费合法吗
释义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可以自愿成立村民理事会,配合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开展协商议事、调解矛盾纠纷、倡导文明新风等活动。试点地区鼓励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载体,发挥村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开展公益事业、经济发展等活动,并探索建立村民自建民主管理新机制。
    法律分析
    是合法的。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村民小组的村民可以自愿成立村民理事会,其成员由村民推选产生。村民理事会配合、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支持、指导村民理事会组织村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兴办公益事业。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指导下开展活动,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协商议事、调解矛盾纠纷、倡导文明新风等。鼓励和支持试点地区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载体,充分发挥村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利用好各项到村的涉农支持补助资金项目,开展公益事业、经济发展等活动。对涉及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的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并推行民选、民建、民营和政府支持、政府指导、政府服务相结合的村民自建民主管理新机制。
    拓展延伸
    农村水费收取是否需要合法手续?
    农村水费收取需要依法合规进行,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水费收取应当由有关水利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依法负责,必须经过合法手续和程序。私自收取水费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农村私自收取自然村民水费是不合法的。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水费收取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农村居民也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如发现私自收费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村民理事会的成立是合法的。村民理事会与村民委员会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村庄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村民理事会开展各项活动,包括协商议事、调解矛盾纠纷和倡导文明新风等。同时,鼓励试点地区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础,发挥村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开展公益事业和经济发展等活动。这一新机制将民选、民建、民营与政府支持、指导和服务相结合,为农村民主管理提供了新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灌溉、排涝、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容易发生盐碱化和渍害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