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童户口能否单独立? |
释义 | 婴儿户口登记规定: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家庭户口,婴儿需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婴儿可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法律分析 不可以单独立户。 1.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 2.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 3.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拓展延伸 儿童户口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儿童户口申请是指为未满18周岁的儿童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准备好申请所需的材料,如儿童的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明等;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办理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材料;接下来,等待审批,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最后,领取儿童户口本。在申请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需要,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亲自办理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过程合法合规。办理儿童户口是保障儿童权益的重要一步,家长需要重视并按照规定完成申请手续。 结语 儿童户口申请是保障儿童权益的重要步骤。根据不同情况,婴儿的户口登记需遵循相关规定: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需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若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则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而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办理儿童户口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程序办理,确保申请合法合规。重视儿童权益,家长应认真履行申请义务。 法律依据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八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第九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家庭户户主负责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报与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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