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吗? |
释义 | 出租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此外,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所以,出租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 租赁期内,房主一般无权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即使是租赁期满,或租赁期内房主依法具有收回住房的理由,也不得自行采取强制措施收回住房。收回住房应事先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必要的觅屋迁让时间。 承租人在得到通知后,须积极寻找房源,及时搬迁。双方当事人若不能就收回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出租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诉讼程序解决,即使需要强制搬迁,也须由人民法院进行。 相关法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如何鉴定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同意书范文 依据下列规则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一、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作用在于,确定物权的归属,解决物权的冲突和保护交易安全。 二、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实践中,很多人常常混淆了合同的效力与登记的效力的区别。甚至有人认为,合同,就是确定不动产物权的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地表明了不动产的所有人到底是谁,说白了,就是看合同确定所有人。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是最直接确定物权所有人的方法,而非双方之间合法生效的合同,合同,仅是债权的依据,而非物权。 三、在同一不动产上存在多项权利时,应按照下列规则区分各项权利的先后。如果同一不动产之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内容相互矛盾的物权时,首先,所有权人的权利要优先于抵押权人;所有权、抵押权作为物权优先于因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其次,登记的权利应优先于未登记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屋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是否属于被征收人 实际上,并不是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被征收人,被征收人仅仅指的是单位、个人的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房主,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只有房主才有资格与房屋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当然房主也可以授权其他人代自己签订补偿协议。 那么,房屋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例如房主的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是否属于被征收人呢?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仅仅指的是房主,并不包括房屋的承租人或其他的房屋使用人。在房屋征收拆迁实践中,如签订补偿协议,或是催促搬家等,房屋征收人找的都是房主。但房主在获得安置或补偿后,房主也应对其他房屋使用人进行补偿或安置。 无产权房房屋可以出租吗 没有房产证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可以出租。 房屋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 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租赁合同时,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值;其次,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分期付款方式也相同。 出租人可以用房屋抵押吗 可以用房屋抵押,且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 此外,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承租权。抵押权实现后,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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