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火车票扣费标准是:开车前15天以上火车退票无手续费,开车前48小时以上火车退票收取票价5%的手续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火车退票收取票价10%的手续费,开车前24小时以内火车退票收取票价20%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四十八条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1.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2.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字戳记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因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小时内改签的车票不退。 6.站台票售出不退。 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第十六条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十七条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的到站、座别必须与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中转换车时,卧铺票只发售到旅客换车站。 对于火车票退票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火车类型所认定的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对有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交通管理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