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肺动脉高压,是否属于失信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是根据保险合同来约定赔付条件的,如果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予赔偿,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原因不合理,属于恶意拖延或欺诈行为,则应该承担更高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六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请求支付保险金的,应当支付: (一)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订立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二)保险事故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三)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申请符合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结论:保险公司拒绝向肺动脉高压患者支付保险金,属于失信行为。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不合理或存在恶意,应当承担更高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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