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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纠正法院判决书中错误的姓名记录?
释义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笔误。法院有权裁定补正,但民商事补正裁定仅适用于“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而民商事补正裁定适用于“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笔和其他笔误”。对于行政诉讼不立案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裁定书拿到下一步,具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判决书中的笔误,可以适用裁定书予以补正。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笔误。法院有权裁定补正,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商事补正裁定仅适用于“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而民商事补正裁定适用于“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笔和其他笔误”。
    一、行政诉讼不立案怎么办?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二、裁定书拿到后接下来做什么?
    目前如果法院裁定书拿到下一步的话,具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判决书中的笔误,可以适用裁定书予以补正。除非该案在庭审时已经作过口头判决,已经记录在庭审笔录里,后来的判决书与庭审笔录中的判决内容不符,本案是不能适用裁定书来变更判决内容的,即使确实存在错误,也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法中适用裁定的有哪些
    (1)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结语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笔误,法院有权裁定补正,但民商事补正裁定仅适用于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而民商事补正裁定适用于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笔和其他笔误。对于行政诉讼不立案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裁定书拿到后,当事人可以进行补正,但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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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4: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