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得利需要有能够证明对方取得了财产利益,受到了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一、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1、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 2、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取得和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2、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3、取得的利益与他人损失有因果。 三、不当得利纠纷的解决途径 1、协商 2、调解 3、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