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申请仲裁,公司反而倒闭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仲裁后,公司尚未清偿债务就注销的,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公司被起诉股东是否会上征信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拖欠债务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执行程序中如果公司无法履行债务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公司被起诉股东是否会上征信呢?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被起诉后,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财产,并不会对股东造成影响。但如果股东存在以下情况,当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是可以在执行中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将股东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第一种,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应在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第二种,股东抽逃出资的,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第三种,一人有限公司,可追加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总体而言,股东只要如实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抽逃或财产混同的情况,就不会被追加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被告公司注销会怎么处理? 被告公司注销了,则不能起诉该公司。但是没有经过清算便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公司被起诉还可以注销吗 公司已经注销,不能被起诉。如果未依法清算,办理了注销登记,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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