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务合同适用提存吗 |
释义 | 可以。双务合同中,如果满足提存条件的,也可以对标的物进行提存。 一、提存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提存的法定程序如下: 1、债权人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向提存机关或者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当接受并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4、通知债权人收到提存物。债务人提存时,应当附有提存通知书。提存后,提存通知书应送达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终止合同的方式都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 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 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 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 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 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三、债权人无力履行债务该怎么办?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进行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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