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因此学员出现撞车事故,应该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驾校承担的是交强险限额范围外的部分。另外如果是在考试过程中,考场也有义务保护取得驾照学员的考试安全。因此学员不负责任何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