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亲属关系的范围有不同的规定: 1、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孙女; 2、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 3、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孙女和其他有赡养关系的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