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票签字可以在正面签,也可以在反面签,没有固定的格式。 一、会计记帐应遵循反映事实的原则.发票是原始凭证,必须做到: 1、发票签字是指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或法人)审批签字。 2、发票签字可以在正面签,也可以在反面签,没有固定的格式。如果为了规范,最好刻一个长条章,刻上: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在这几个人名右边留出签字的空格。报销时,在发票后面盖上章,分别让他们签字。 二、背面签字的规定,的确对保护财务人员及当事人有好处,也就是认为发票背面还是需签字的好,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 减少发票被替代的可能。 第二, 在财务部门审核不严时,将部分不合规的审批通过了,能找到具体的责任人,负责将企业的损失追回。 第三, 在涉及到不正当的发票事项时,能及时找到相关责任人,防止出现证据为足的难题。 第四,发票的背面签字非常有必要,在企业制定的财务制度时,不仅得有明确规定,还得要求所有报销票据都要求经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并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