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男方离婚争取孩子的方法如下: 1、提供女方的治疗记录记录证明女方患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合和她住在一起; 2、证明女方有条件满足孩子的生活,但不在乎孩子; 3、如果有吸毒赌博、行为不端的坏习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4、证明自己已经做过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生育; 5、证明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的生活,贸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6、证明女方再婚后生了孩子,但自己没有其他孩子; 7、证明自己的综合条件优于女方,孩子跟随自己的生活更有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 8、如果孩子已经八岁了,可以让孩子说明更愿意跟随自己的生活; 9、如果法律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证明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