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迁入女方的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法律分析:
    男方迁入女方的户口需材料如下:
    1、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2、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3、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4、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
    5、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6、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7、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0: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