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增设附加条款,但必须明确告知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条款应当合法、公正、合理,不得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也不得排除被保险人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附加条款,但必须报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核保人员操作规范的通知》第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核保前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保险责任、保险费用、保险期间、理赔条件和要求等内容,确保被保险人充分知情。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保险公司可以进行附加条款的增设,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且必须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因此,针对重疾险不包含登革热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考虑增设登革热附加条款,但必须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相关责任和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