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如果保险责任排除或者减轻的条款与保险标的的性质、被保险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保险费的多少等因素相当,不损害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则认为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排除或者减轻的条款与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公平原则等基本原则相悖,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则认为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2.《保险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综上所述,重疾险免责条款中的登革热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不合理的,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该条款与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公平原则等基本原则相悖,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则可以认定为不合理。但若该条款与保险标的的性质、被保险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保险费的多少等因素相当,不损害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则认为是合理的。保险公司在制定免责条款时,应遵循以上法律原则,确保条款合理合法,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