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去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的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呢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的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的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的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