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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陕西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释义
    陕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1.省内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
    (1)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符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需要跨省异地就医,须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登记备案信息即作为享受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2)持卡(证)就医住院
    陕西省参保人在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可以持本人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陕西省参保人员在泛珠区域的广西、海南、广州可持《云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卡》,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未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如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异地门诊抢救并住院治疗的,本人或亲属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可进行即时结算。如果没有在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的,不能享受即时结算,只能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办理。
    报销比例:
    (4)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属于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负责结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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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