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病门诊报销政策 |
释义 | 门诊慢特病是指在医保范围内,由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承担50%以上费用的高负担、明确诊断、有社会影响的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冠心病、慢性肝炎、关节炎等。 法律分析 门诊慢特病一般指一些医疗费用负担高、诊断明确、有社会影响、能在门诊治疗,在医保统筹基金的可负担范围内受统筹基金保障的疾病(主要为慢性病、重大疾病)或者治疗方式定义为门诊慢特病。比如恶性肿瘤、冠心病、慢性肝炎、关节炎等。以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拓展延伸 特病门诊保险报销范围及申请流程 特病门诊保险报销范围及申请流程是指针对特定疾病的门诊费用报销政策。特病是指严重、复杂、疗效较差或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如癌症、罕见病等。根据政策规定,特病门诊费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报销,以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患者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证明其患有特定疾病;其次,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最后,保险公司会进行审核,并根据政策规定确定报销金额。患者可以通过医院、社保机构或保险公司的指导来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以确保顺利获得特病门诊费用的报销。 结语 特病门诊保险报销范围及申请流程为患者提供了在特定疾病门诊费用方面的经济支持。患者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保险公司会进行审核,并根据政策规定确定报销金额。患者可通过医院、社保机构或保险公司的指导了解具体申请流程,以顺利获得特病门诊费用的报销。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特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章 医疗卫生人员 第五十六条 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对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待遇。 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优先保障基层、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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