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也就是说试用期单位也是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即使劳动者还处在试用期。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并且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次,试用期是一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如未书面约定合同期限而只约定试用期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遇上不买社保情况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