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 1、民事违法行为的内容包括三类: (1)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 (2)侵犯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3)侵犯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根据当事人所负的义务不同,违法行为有违法的作为和违法的不作为两种。违法行为,如对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该违法行为系民事行为,则应归于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从宽】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有哪些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具体如下: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