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领取表格 办理工伤鉴定人员需携带市或区级人社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原件(老工伤人员,应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对老工伤人员审核确认)领取表格。 二、鉴定所需材料 1、本人住院病历复印件,需盖有医院病案公章; 2、X光片及造影等其他所做检查结果报告单; 3、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看后退回); 4、鉴定费200元/人、次; 5、鉴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看后退回); 6、除以上各项外,老工伤人员鉴定必须携带《老工伤人员工伤确认意见书。 三、办理时间 1、办理鉴定手续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其他时间为重症病人出诊、业务学习、鉴定会议等工作时间,不受理任何材料。 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提交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后,一般先到相关医院对病情进行复检,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专家组会议,由专家组专家根据工伤人员历史病历材料,医院复查结果,核对本人身份及伤情后,专家组根据医疗专业知识和劳动能力的评残标准作出医疗鉴定意见。专家组的鉴定意见,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依据。 五、劳动能力鉴定表格 1、西安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2、西安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3、西安市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4、西安市职工工伤复发鉴定确认5、西安市职工工伤导致疾病鉴定确认 6、西安市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劳动力鉴定 7、西安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 8、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