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举报投诉流程为: 1、投诉人拨打12369后,接线员将投诉信息录入。 2、将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案件及时交给工作人员处理。 3、接到12369交办信息,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进行立案处理。 4、执法人员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和环保举报受理中心。 5、12369举报受理中心对已回复的热点、难点案件进行抽查回访。 7、对三次以上办理的群众不满意案件,12369举报受理中心发出督办函。 二、举报消防不合格所需证据 举报消防不合格要提供企业没有消防审核备案和验收备案的证明文件的证据。没有验收备案的,就是没经过验收的,本身就是不合格的。有验收备案的,消防年检检查出具的检查文件是符合要求的就是合格的。如果公司消防不合格,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消防大队举报,各县区都设有消防大队,举报电话119。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还可以向就近的政府乡镇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 三、举报消防不合格需要的条件 举报消防不合格要提供企业没有消防审核备案和验收备案的证明文件的证据。没有验收备案的,即没经过验收的,本身就是不合格的。有验收备案的,消防年检检查出具的检查文件是符合要求的就是合格的; 四、举报途径有以下4种 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 2、电话拨打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3、在省级的公安消防总队的互联网网页上的“办事直通车”点击后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 4、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五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